何隆德来校作专题报告
作者:符颂文 来源:教务处 发布时间: [2017-09-11] 点击数:
何教授指出,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应避免认识上的三个误区。不能认为反腐败形势完全好转了,反腐败力度减弱,节奏放缓了;不能认为对党员干部要求放宽了,管党治党责任轻了,而是要求更加严了,责任更加重了;不能认为纪律的责任轻了,而是更重了,不能认为执纪的力度小了,而是更大了。
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要把纪律挺在前面,要强化监督、突出执纪,要层层设防、防微杜渐,要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,要经常抓、抓经常,要宽严相济,要实现党员监督执纪全覆盖。
在具体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过程中,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,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;党纪重处分,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;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。
秋季学期处干二班、中青二班、科干二班以及四区科干二班的全体学员参加报告会。